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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服务条款》

发布时间:2024-10-29 14:53:56 发布人:本站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下称“本公司”)根据委托方委托,向委托方提供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电动机、低压电器、电气产品等检测技术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报告。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技术服务条款作为委托检测的组成部分,本公司与委托方均应严格遵守。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委托方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样品和有关资料,并保证全部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权属争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侵犯他人权利等问题。因样品或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赔偿等,由委托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2、委托方应提前书面通知本公司与本合同有关的、实际的、潜在的危害或危险(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辐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委托方需本公司现场服务的,应采取一切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本公司安全,因危害或危险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经济赔偿等)由委托方承担。

3、委托方应对所提供的样品信息及实物的真实性负责。对由于委托方提供的样品信息、实物等不真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4、涉及投诉争议的样品,委托方应表明该争议样品是否经过其他机构检测或鉴定,对于其他机构已经实施检测或鉴定的,原则上不受理。涉及投诉争议的样品未经过其他机构检测或鉴定的,可以通过政府投诉受理部门确定经销商或生产企业,由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检测或由投诉受理部门委托检测。为有助于后续维权,希望不以个人单方委托。

5、服务周期,从本公司接收样品的第二天算起,不包括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当天15:00以后收到的样品均视为第二个工作日接受的委托申请;某些测试根据测试程序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公司客服代表将以邮件/微信/钉钉等形式与您进一步确认。

6、本公司原则上提供一式两份中文检测报告原件。委托方如要求出具英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检测报告时,应提供样品名称、委托方名称等英文信息,每份报告加收100元起,复杂项目另议。委托方如要求提供报告副本时,每份加收50元。

7、服务完成后,委托方如需要本公司协助办理样品快递服务,委托方已充分考虑到快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样品丢失、损坏及延误等风险并承担相应的邮寄费用和风险后果。

8、服务过程中如因委托方样品本身原因需要本公司维修或技术指导,委托方和本公司双方另行签署维修或技术服务合同。

9、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如战争、火灾、台风、地震或双方认可的事故如仪器故障所造成的样品损坏、检测终止等,本公司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将重新商讨检测事宜。

10、委托方收到报告后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內以书面形式提出,按报告中明确的异议期限向本公司书面提出异议并需退回本公司报告全部原件。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退回全部原件的,则视为委托方无异议。

11、确需进入本公司区域的委托方人员,应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委托方人员应对作业环境及本公司提供的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服务开始,视为委托方人员已确认上述环境、设备均已符合安全要求且处于安全状态。对于委托方人员,本公司将向委托方人员表述工作范围、边界,告知进场人员带电设备、消防火警系统等安全注意事项。

12、委托方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本公司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委托方未能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停止提供一切服务,并有权留置样品、报告及相关资料。

13、委托方对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服务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公司有权审查其合理性、合法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该要求及调整服务的费用、周期。委托方如需使用特殊设备检测时,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及使用环境配合本公司。

14、本公司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样品及有关资料后及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故障、有误、量不足、损坏,或缺少必要资料等,应及时通知委托方,服务周期自本公司收到全部符合本公司检测要求的样品及相关资料起开始计算,本公司不承担周期延误责任。

15、本公司确保合同中所有项目均以合法的程序进行,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所参照的检测方法及其他约定的技术依据,数据科学、公正、准确,并就服务的有关内容,接受委托方咨询。本公司不对服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指令及标准发生变更而导致的结果负责。

16、因无法预见的意外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技术无法实现、行政管制、服务设备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服务的,本公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通知委托方后本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17、本公司出具的报告,仅对该样品负责。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的责任不超出对该样品所出具报告的内容范围。委托方单方面修改出具的报告,或对出具的报告进行取舍,或违反委托目的进行使用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18、委托方不得利用检测报告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涂改、变造报告形式和内容。对由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如发生对检测报告的不正当使用,本公司保留收回检测报告的权利。

19、因服务可能对样品造成破坏,以及样品本身存在问题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若服务不需破坏,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委托方样品损坏的,本公司将根据样品损坏的具体情况,选择承担该样品合理的维修费用或合理的市场采购费用。

20、委托方如有服务项目需要分包服务,经双方代表签名或单位盖章确认后,则视作已同意分包并同意本公司将有关检测项目的必要信息提供给分包方,本公司就分包方的工作对委托方负责。但该分包方由委托方或法定机构指定或推荐的,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21、本公司存档的检测报告、原始数据及样品资料信息原则上将被保存6年以上(以报告签发日期始计),6年之后如委托方未提出要求的,存档的检测报告、原始数据及样品资料信息将由本公司自行销毁。

22、委托方提出复检要求时,本公司仅对原样品按照原服务方法进行复检,非本公司原因导致复检的,委托方应支付复检费用。如需采用新样品或提出新方法、新标准的,则视作委托方新委托,并收取检测收费。

23、检测结论合格的,复检备份样品在本公司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保存3个月,检测结论不合格的,应当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保存6个月。若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保存期限的,保存至保质期结束。试验结束后,样品在留存期时提前取回,本公司不受理复检要求,委托方需办理取样申请手续。样品保存到期后3天内无取回的样品由本公司自行处理,此后本公司终止对该样品的任何责任。样品存储期超出保留期限的存储费用由委托方支付。样品邮寄涉及的运输费以及所产生样品的特殊处理费用,均由委托方支付。

24、以下情况,本公司不接受复检,且委托方仍需支付原服务费用:

(1)原样品已被取回;

(2)原样品无法保存、发生变质、发生损坏、超过保存期限已销毁;

(3)原样品已用完或剩余太少不足以复检。

25、如因本公司原因造成委托方实际损失的,本公司根据委托方的直接损失情况,承担不高于检测费用的赔偿责任。

26、双方均不得有损于对方的财产、名誉、形象等利益,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保密约定

本公司与委托方均应为合作过程中掌握的对方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委托方资料、商业情报等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内容,否则由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廉洁条款

本公司与委托方均不得通过贿赂、暗示、索要或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礼金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影响或企图影响技术服务结果。如发现任何一方存在上述行为,守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反映;如经反映行为仍然存在,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包括预期利润损失、员工辞退赔偿、员工招聘支出等全部损失,如涉嫌犯罪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获取方式

《检测技术服务条款》可以在本公司http://www.fyjt.org/网站下载,或者前往业务受理大厅领取均可。

本公司举报方式:

电话:0371-60990565       邮箱:fyjcyxb@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352号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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