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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7 13:26:52 发布人:本站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5年度能力验证不合格及未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集体约谈会,通报2025年度全省能力验证整体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培训解读,对首次能力验证不合格和未参加机构进行约谈,对下一步检验检测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今年针对涉及民生安全的食品、建筑保温材料等领域5个关键项目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全省共655家次机构参与,首次能力验证不合格和未参加机构共70余家次,督导11家不能持续保持能力的机构取消相关参数、4家申请注销资质,暴露出甘肃省检验检测行业仍有部分机构存在法纪意识淡薄、诚信规范意识缺失等问题,未严格遵循检验检测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导致检测结果失准失真,对行业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实施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构建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完整;提升人员素质,夯实技术能力基础,切实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与检测能力;畅通联系渠道,密切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公众号等官方渠道,确保监管要求落地见效。
会上,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承办机构,就推进相关领域检验检测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交流分享。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处全体人员,4家能力验证承担机构负责人,57家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及未参加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5〕148号)安排部署,现将能力验证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组织情况
2025年能力验证项目共5项。涉及食品3项、建筑建材2项,具体项目为:果蔬中联苯菊酯、镉的测定,饮料中山梨酸的测定,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燃烧性能(不燃性、热值、单体燃烧)的测定。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承担饮料中山梨酸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服务结果,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果蔬中联苯菊酯、镉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甘肃众联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能力验证项目;甘肃宏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
参加果蔬中联苯菊酯测定的机构111家(含邀请青海省4家机构);参加果蔬中镉测定的机构69家(含邀请青海省5家机构);参加饮料中山梨酸测定的机构59家(含邀请青海省5家机构);参加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的机构89家(含邀请青海省1家机构);参加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测定的机构141家(含邀请青海省8家机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测定,参加不燃性试验的机构81家(含邀请青海省7家机构),参加燃烧热值试验的机构81家(含邀请青海省7家机构),参加单体燃烧试验的机构63家(含邀请青海省7家机构)。
二、能力验证评定结果
(一)果蔬中联苯菊酯的测定。省内参加机构107家,结果为合格的96家,不合格的10家,未提交数据1家,合格率为89.7%;青海省参加机构4家,全部合格。
(二)果蔬中镉的测定。省内参加机构64家,结果为合格的58家,不合格的6家,合格率为90.6%;青海省参加机构5家,结果为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1家。
(三)饮料中山梨酸的测定。省内参加机构54家,结果为合格的46家,不合格的8家,合格率为85.2%;青海省参加机构5家,结果为合格的2家,不合格的3家。
(四)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参加机构88家;结果为合格的80家,不合格的8家,合格率为90.9%;青海省参加机构1家,结果为合格的1家。
(五)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省内参加机构133家,结果为合格的122家,不合格的6家,未提交数据5家,合格率为91.7%;青海省参加机构8家,结果为合格的7家,未提交数据1家。
(六)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测定。
1.不燃性试验。省内参加机构74家,结果为合格的61家,不合格的6家,未提交数据7家,合格率为82.4%;青海省参加机构7家,结果为合格的5家,不合格的1家,未提交数据1家。
2.燃烧热值试验。省内参加机构74家,结果为合格的65家,不合格的3家,未提交数据6家,合格率为87.8%;青海省参加机构7家,结果为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2家,未提交数据1家。
3.单体燃烧试验。省内参加机构56家,结果为合格的49家,不合格的2家,未提交数据5家,合格率为87.5%;青海省参加机构7家,结果为合格的6家,未提交数据1家。
经核查,还有23家机构未按要求参加此次能力验证。能力验证结果统计情况见附件。
三、结果分析和存在问题
整体来看,绝大多数机构比较重视能力验证工作,积极报名参加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内部管理持续规范,基本保持了取证时的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但还有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对能力验证工作不够重视,一些机构未持续保持取证时的能力水平,甚至个别机构未按要求参加此次能力验证。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如下。
(一)原始记录不完整。原始记录中缺少样品前处理、标准物质信息及校准曲线配制过程、仪器条件设置、计算过程、谱图等信息,导致无法了解详细的检测过程,不利于检测结果的技术分析。个别不合格实验室未提交完整的原始记录信息,导致无法识别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检测操作及试剂、样品处理不规范。检测过程中未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如:部分实验室原始记录中没有体现出质控样品的测试或加标回收验证等信息,食品检测项目采用非食品基质的质控样品。检测流程不规范,如:联苯菊酯测定中个别实验室未经过固相萃取净化,浓缩过程中待测液未按照标准要求浓缩至近干,操作未严格遵循标准流程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测试结果数据处理不准确。两个考核样品的结果数据填反;实验过程中样品稀释倍数记录有误;结果计算错误;结果数据修约不准确;未按测试指导书要求的有效数字填报结果。
(四)检验人员技术能力还有一定差距。部分检验检测人员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不够扎实,对标准方法和作业指导书的理解不到位,对检测的关键环节不熟悉,操作不规范。
(五)依法依规从业意识还不够。能力验证是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的重要措施,个别机构未按检验检测监管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体系文件持续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
四、下一步要求
(一)强化验证结果运用。加强对能力验证结果的宣传,鼓励和引导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企业在有检验检测服务需求时,优先选择使用和采信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机构提供技术服务,鼓励结果合格的机构通过自我声明的方式延续证书有效期。对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加大抽查力度。
(二)认真组织问题整改。省局将联合相关项目承担机构对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进行约谈;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整改。相关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查明问题症结所在,自行联系具备能力验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补测,2025年11月17日前将补测结果书面报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审核确认,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涉及此次能力验证项目(参数)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待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对外出具相关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通报情况,对辖区内相关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期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无故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报送处理结果。
(三)强化依法依规检验检测。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深刻吸取此次能力验证中暴露或反映出的问题教训,对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标准依据等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检验行为,持续改进和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和各类服务。
(四)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各检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提高依法依规检验、诚信经营意识。标准、人员、地址等发生变更或有影响正常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情况时,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
联系人:杨昕 联系电话:0931-8533524
联系地址: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附件:
1.果蔬中联苯菊酯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2.果蔬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3.饮料中山梨酸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4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能力验证结果
5.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6.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燃性试验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7.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燃烧热值试验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8.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单体燃烧试验测定能力验证结果
9.邀请青海省机构参加情况
10.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机构名单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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