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0371-60990555/0371-86550815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刚刚,16家认证机构被撤销资质

发布时间:2025-01-20 15:36:35 发布人:本站

今天,国家认监委发布2025年第3号公告,撤销16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

国家认监委关于撤销千城标准认证有限公司等16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的公告

根据2024年度工作安排,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工作。经核查,以下16家认证机构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认证机构资质、不具备或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和能力的问题。

千城标准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335)、江苏华世德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4-1376)在申请认证机构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2家认证机构资质。

中十国际认证(湖北)有限公司(CNCA-R-2023-1250)、江苏启垚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290)、北京创世纪东方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291)、聚创汇信认证(上海)有限公司(CNCA-R-2023-1306)、中企诚信认证(辽宁)有限公司(CNCA-R-2023-1313)、深圳市中佶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316)、中新认证技术(山东)有限公司(CNCA-R-2023-1319)、北京中安可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NCA-R-2023-1332)、深圳市科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NCA-R-2023-1334)、景恒认证(山东)有限公司(CNCA-R-2024-1353)、广西南标认证有限公司(现名称:南标认证中心(广西)有限公司)(CNCA-R-2024-1356)、广东东江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4-1358)、中标联检测认证中心(广东)有限公司(CNCA-R-2024-1377)等13家认证机构不具备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条件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13家认证机构资质。

华标众诚检测认证(成都)有限公司(CNCA-R-2023-1314)不能持续符合相应领域资质条件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华标众诚检测认证(成都)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资质。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25年1月26日

上一篇:今年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下一篇: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2号公告

相关推荐
我们的服务
计量校准服务
产品检测服务
特种设备检测服务
体系认证
服务认证
产品认证
技术服务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曝光台
走进方圆
方圆简介
招聘中心
组织架构
合作伙伴
公正性和保密性声明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联系方式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计量校准服务咨询
电话:0371-60990555  邮箱:fyjcjzscb@163.com
产品检测服务咨询
电话:0371-60990553  邮箱:fyjcjcscb@163.com
体系认证服务咨询
电话:0371-66291958  邮箱:fyrzshb@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52号联东U谷二号楼
关注我们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

Copyright © 200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示    豫ICP备16019514号-2 技术支持: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品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