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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4 16:40:03 发布人:信息员
辉山乳业副总裁徐广义表示,从2013年开始,辉山乳业就对硫氰酸钠指标进行批批检测,同时进行第三方外检,所有检测数据显示产品合格。由于质疑河北食药监局存在违规操作,9月28日辉山乳业在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同日,辉山厂区数万名员工聚集举条幅声讨河北食药监局。
9月30日,辉山乳业称,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河北食药监局以及第三方机构检测,此前被称“硫氰酸钠超出最高限定值”的产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公司股份申请当日恢复买卖。虽然辉山讨回了公道,但是这一事件究竟对企业带来怎样的损失,仍是个未知数。
自检和复检报告未公布
9月18日,辉山乳业经销商接到超市通知,河北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对辽宁辉山乳业集团“辉山”牌高钙牛奶全部下架停售的通知》,通知中称“2015年7月10日辉山牌高钙牛奶检出含有非食用物质(硫氰酸钠)”。
然而此结果遭到辉山集团的质疑。9月28日,辉山乳业在北京召开媒体沟通会,认为河北食药监局存在检测程序违规、检测结果不实等问题,对河北食药监局的检测结果,辉山表示无法认可。
9月28日,辉山乳业召开紧急发布会。《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发布会现场看到,辉山出具了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结果显示,其产品均为合格。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最新调查显示,硫氰酸钠的含量在国家规定的参考值以下,全部合格。
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些检测报告所涉及的辉山乳业送检批次产品,并非此前河北食药监局检测出“涉毒”的批次产品。对此,徐广义表示,由于此前河北食药监局检测批次已经过期,所以没有办法对同批次产品进行检测。据了解,河北食药监局检测批次是7月10日出产的辉山高钙牛奶(240ml)利乐枕装产品(保质期45天,即8月25日到期)。
对过期的同批次产品检测,硫氰酸钠含量是否会发生变化?徐广义以“这是个专业的技术问题”为由拒绝回答,并称由专家回答。
按照辉山说法,无法对已过期的同一批次产品进行检测。但据辉山乳业副总裁王欣宇介绍,辉山乳业的原奶批批自检,且有自检报告“为证”。那么辉山能否公布针对河北食药监局检测的7月10日生产的高钙奶原奶的自检报告,辉山乳业现场没有公布这一对自身有利的证据。
9月30日,辉山乳业发布公告称,该批次产品由集团锦州工厂生产,所用原料奶来自于锦州地区,集团并未发现入厂原料含有硫氰酸钠,入厂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原材料无带入可能。
有关专家向记者透露,一般抽检的产品都留有复检样品,是否对复检样品进入检测,不管是河北食药监局还是辉山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监管程序遭质疑
在此次发布会上,徐广义表示,从2013年开始,辉山集团就对硫氰酸钠指标进行批批检测,同时进行第三方外检。截止到目前,所有检测数据显示产品合格。辉山乳业绝对不会,也毫无必要添加硫氰酸钠。
徐广义也对河北食药监局的执法和检测结果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河北食药监局存在检测程序违规、检测结果不实、判断结论不当、信息发布违法四大问题。
以检测结果不实为例,通过辉山核查,河北食药监局委托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了此次检测工作。但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证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信息显示,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虽然具备检测资质,但其检测范围并不包含硫氰酸钠检测项目,其所出具的报告不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9月28日,徐广义表示,在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时,河北食药监局甚至未能按规定通知企业、向企业进行质询,并给企业预留申诉和复检的时间,导致辉山乳业对于出现的异常结果无法申请复检。辉山乳业已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积极沟通、申诉。
同日,一则《辉山员工自发聚集抗议“产品被下架”,为清白不惜万人跨省请愿》的文章在一个微信公众账号名为“我是条鱼”发布,该公众账号注册地为“辽宁”。其内容显示,大批员工9月28日下午自发聚集在厂区内,手举“坚决要求河北食药监局公开道歉”“彻查真相还我清白”“辉山乳品品质不容非法诋毁中伤”等条幅提出强烈抗议。
该文章内容还显示,河北食药监局此举不仅严重损害了辉山乳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品牌形象,更是恶意误导消费大众。如继续无视事实拒不道歉拒不改正,给不出合理的解释,将会考虑进一步举行“保卫辉山”的万人跨省请愿,声援公司的合法维权活动。
撤销安全警示
然而仅一天的时间,河北食药监局再发文,虽然没有道歉,但表示撤销安全警示。河北食药监局称,在近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有一批次标称辽宁辉山乳业生产的高钙牛奶中硫氰酸钠检测值为15.2mg/kg,高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10mg/kg)较多。
鉴于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明确规定,硫氰酸钠严禁用于乳及乳制品中。经组织专家初步研判,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考虑到公众对乳品安全非常关心,从防范风险和维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河北食药监局9月24日发布了一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警示发布后,根据消费者的反映,河北食药监局又对市场销售的标称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其他7批次液态乳产品进行了应急抽样检验,7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在2.7~4.2mg/kg之间。鉴于牛乳中本身存在一定的硫氰酸钠本底值,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生乳中允许添加硫氰酸钠的限量值为14mg/kg,结合应急抽样检验结果,经再次组织专家研判,认为此前发布的15.2mg/kg检出值对消费者的健康风险低。考虑上述因素,河北食药监局决定撤销9月24日发布的该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记者注意到,虽然河北食药监局撤销了安全警示,但并未否认此前检测的结果,仍然是15.2mg/kg。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辉山召开发布会的当天,河北食药监局官方网站发布针对辉山乳业产品的检测通报称,就针对乳制品中硫氰酸钠风险问题,近日,河北食药监局对河北市场销售的标称辽宁辉山乳业(沈阳、锦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进行了应急检验,共抽样7批次。检验结果显示,本次抽取的7批次产品硫氰酸钠含量未超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
9月29日晚间,在港上市的辉山乳业发出复牌公告称,集团在东北三省的液态奶销售额占液态奶总销售额的97.24%,河北省的液态奶销售额占比仅为1.18%,所涉产品销售额不到人民币28万元。
不过业内专家表示,眼前的损失并不是真正的损失,“涉毒门”事件影响的是消费者的信心。虽然辉山乳业暂时讨回了公道,但其市场所受的冲击和影响,能否迅速恢复仍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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